白先勇的《台北人》,是一本深具复杂性的作品。此书由十四个短篇小说构成,写作技巧各篇不同,长短也相异,每篇都能独立存在,而称得上是一流的短篇小说。但这十四篇聚合在一起,串联成一体,则效果遽然增加:不但小说之幅面变广,使我们看到社会之“众生相”,更重要的,由于主题命意之一再重复,与互相陪衬辅佐,使我们能更进一步深入了解作品之含义,并使我们得以一窥隐藏在作品内的作者之人生观与宇宙观。——欧阳子《白先勇的小说世界》
永远的尹雪艳
- 尹雪艳的新公馆坐落在仁爱路四段的高级住宅区里,是一栋崭新的西式洋房,有个十分宽敞的客厅,容得下两三桌酒席。尹雪艳对她的新公馆倒是刻意经营过一番。客厅的家具是一色桃花心红木桌椅,几张老式大靠背的沙发,塞满了黑丝面子鸳鸯戏水的湘绣靠枕,人一坐下去就陷进了一半,倚在柔软的丝枕上,十分舒适。到过尹公馆的人,都称赞尹雪艳的客厅布置妥帖,教人坐着不肯动身。打麻将有特别设备的麻将间,麻将桌、麻将灯都设计得十分精巧。有些客人喜欢挖花,尹雪艳还特别腾出一间有隔音设备的房间,挖花的客人可以关在里面恣意唱和。冬天有暖炉,夏天有冷气,坐在尹公馆里,很容易忘记外面台北市的阴寒及溽暑。客厅案头的古玩花瓶,四时都供着鲜花。尹雪艳对于花道十分讲究,中山北路的玫瑰花店长年都送来上选的鲜货。整个夏天,尹雪艳的客厅中都细细地透着一股又甜又腻的晚香玉。 尹雪艳的新公馆很快地便成为她旧雨新知的聚会所。老朋友来到时,谈谈老话,大家都有一腔怀古的幽情,想一会儿当年,在尹雪艳面前发发牢骚,好像尹雪艳便是上海百乐门时代永恒的象征,京沪繁华的佐证一般。
- 尹雪艳确实不必发愁,尹公馆门前的车马从来也未曾断过。老朋友固然把尹公馆当做世外桃源,一般新知也在尹公馆找到别处稀有的吸引力。尹雪艳公馆一向维持它的气派。尹雪艳从来不肯把它降低于上海霞飞路的排场。出入的人士,纵然有些是过了时的,但是他们有他们的身份,有他们的派头,因此一进到尹公馆,大家都觉得自己重要,即使是十几年前作废了的头衔,经过尹雪艳娇声亲切地称呼起来,也如同受过诰封一般,心理上恢复了不少的优越感。至于一般新知,尹公馆更是建立社交的好所在了。
一把青
- 傍晚的时分,朱青过来邀了我一块儿到村口搁军用电话的那间门房里去等候消息。总部那边的人答应六七点钟给我们打电话通消息。朱青梳洗过了,换上一件杏黄色的薄绸长衫,头上还绾了一根苹果绿的丝带,嘴上也抹了一些口红,看着十分清新可喜。起初朱青还非常开心,跟我有说有笑,到了六点多钟的光景,她便渐渐紧张起来了,脸也绷了,声也噤了,她一边织着毛线却不时地抬头去看桌上那架电话机。我们左等右等,直到九点多钟,电话铃才响了起来。朱青倏地跳起来,怀里的绒线球滚得一地,急忙向电话奔去,可是到了桌子边却回过头来向着我声音颤抖地说道: “师娘——电话来了。” 我去接过电话,总部里的人说,伟成他们在上海只停留了两小时,下午五点钟已经起飞到苏北了。我把这个消息告诉朱青,朱青的脸色一下子变得非常难看,她呆站着,半晌没有出声,脸上的肌肉却微微地在抽搐。 “我们回去吧。”我向她说道。 我们走回村子里,朱青一直默默跟在我后面,走到我门口时,我对她说: “莫难过了,他们的事情很没准的。” 朱青扭过头去,用袖子去擂眼睛,嗓子哽咽得很厉害。 “别的没有什么,只是今天又空等一天——” 我把她的肩膀搂过来说道: “朱青,师娘有几句话想跟你讲,不知你要不要听。飞将军的太太,不容易当。二十四小时,那颗心都挂在天上。哪怕你眼睛朝天空望出血来,那天上的人未必知晓。他们就像那些铁鸟儿,忽而飞到东,忽而飞到西,你抓也抓不住。你嫁进了我们这个村子里,朱青,莫怪我讲句老实话,你就得狠起心肠来,才担得住日后的风险呢。”朱青泪眼模糊地瞅着我,似懂非懂地点着头儿。我扳起她的下巴颏,笑着叹道: “回去吧,今夜早点上床。”
岁除
- 骊珠赶忙立了起来,俞欣替她穿上了她那件红大衣,自己也戴上了军帽,他又走到客厅一面镜子前头将领带整了一下,才和刘营长夫妇道了别。骊珠和俞欣走到巷子里时,看见信义东村那些军眷的小孩子都聚在巷子中央,有二三十个,大家围成了一个圆圈在放烟炮。刘家的儿子刘英正蹲在地上点燃了一个大花筒,一蓬银光倏地冒起六七尺高,把一张张童稚的笑脸都照得银亮。在一阵欢呼中,小孩子们都七手八脚地点燃了自己的烟炮,一道道亮光冲破了黑暗的天空。四周的爆竹声愈来愈密,除夕已经到了尾声,又一个新年开始降临到台北市来。
金大班的最后一夜
- 金大班看见她死命地用双手把她那微微隆起的肚子护住,一脸抽搐着,白得像张纸一样。金大班不由得怔住了,她站在朱凤面前,默默地端详着她,她看见朱凤那双眼睛凶光闪闪,竟充满了怨毒,好像一只刚赖抱的小母鸡准备和偷它鸡蛋的人拼命了似的。她爱上了他了,金大班暗暗叹息道,要是这个小婊子真的爱上了那个小王八,那就没法了。这起还没尝过人生三昧的小娼妇们,凭你说烂了舌头,她们未必听得入耳。连她自己那一次呢,她替月如怀了孕,姆妈和阿哥一个人揪住她一只膀子,要把她扛出去打胎。她捧住肚子满地打滚,对他们抢天呼地地哭道:要除掉她肚子里那块肉吗?除非先拿条绳子来把她勒死。姆妈好狠心,到底在面里暗下了一把药,把个已经成了形的男胎给打了下来。一辈子,只有那一次,她真的萌了短见:吞金、上吊、吃老鼠药、跳苏州河——偏他娘的,总也死不去。姆妈天天劝她:阿囡,你是聪明人。人家官家大少,独儿独子,哪里肯让你毁了前程去?你们这种卖腰的,日后拖着个无父无姓的野种,谁要你?姆妈的话也不能说没有道理。自从月如那个大官老子,派了几个卫士来,把月如从他们徐家汇那间小窝巢里绑走了以后,她就知道,今生今世,休想再见她那个小爱人的面了。不过那时她还年轻,一样也有许多傻念头。她要替她那个学生爱人生一个儿子,一辈子守住那个小孽障,哪怕街头讨饭也是心甘情愿的。难道卖腰的就不是人吗?那颗心一样也是肉做的呢。何况又是很标致的大学生。像朱凤这种刚下海的雏儿,有几个守得住的? “拿去吧,”金大班把右手无名指上一只一克拉半的火油大钻戒卸了下来,掷到了朱凤怀里,“值得五百美金,够你和你肚子里那个小孽种过个一年半载的了。生了下来,你也不必回到这个地方来。这口饭,不是你吃得下的。”金大班说着便把化妆室的门一甩开,朱凤追在后面叫了几声她也没有答理,径自跺着高跟鞋便摇了出去。外面舞池里老早挤满了人,雾一般的冷气中,闪着红红绿绿的灯光,乐队正在敲打得十分热闹,舞池中一对对都像扭股糖儿似的黏在了一起摇来晃去。金大班走过一个台子,一把便让一个舞客捞住了,她回头看时,原来是大华纺织厂的董事长周富瑞,专来捧小如意萧红美的。
- 金大班借着舞池边的柱灯,微仰着头,端详起那个年轻的男人来。她发觉原来他竟长得眉清目秀,趣青的须毛都还没有长老,头上的长发梳得十分妥帖,透着一阵阵贝林的甜香。他并不敢贴近她的身体,只稍稍搂着她的腰肢,生硬地走着。走了几步,便踢到了她的高跟鞋,他惶恐地抬起头,腼腆地对她笑着,一直含糊地对她说着对不起,雪白的脸上一下子通红了起来。金大班对他笑了一下,很感兴味地瞅着他,大概只有第一次到舞场来的嫩角色才会脸红,到舞场来寻欢竟也会红脸——大概她就是爱上了会红脸的男人。那晚月如第一次到百乐门去,和她跳舞的时候,羞得连头都不抬起来,脸上一阵又一阵地泛着红晕。当晚她便把他带回了家里去,当她发觉他还是一个童男子的时候,她把他的头紧紧地搂进她怀里,贴在她赤裸的胸房上,两行热泪,突地涌了下来。那时她心中充满了感激和疼怜,得到了那样一个羞赧的男人的童贞。一刹那,她觉得她在别的男人身上所受的玷辱和亵渎,都随着她的泪水流走了一般。她一向都觉得男人的身体又脏又丑又臭,她和许多男人同过床,每次她都是偏过头去,把眼睛紧紧闭上的。可是那晚当月如睡熟了以后,她爬了起来,跪在床边,借着月光,痴痴地看着床上那个赤裸的男人。月光照到了他青白的胸膛和纤秀的腰肢上,她好像头一次真正看到了一个赤裸的男体一般,那一刻她才了悟原来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的肉体,竟也会那样发狂般地痴恋起来的。当她把滚热的面腮轻轻地偎贴到月如冰凉的脚背上时,她又禁不住默默地哭泣起来了。 “这个舞我不会跳了。”那个年轻的男人说道。他停了下来,尴尬地望着金大班,乐队刚换了一支曲子。金大班凝望了他片刻,终于温柔地笑了起来,说道: “不要紧,这是三步,最容易,你跟着我,我来替你数拍子。” 说完她便把那个年轻的男人搂进了怀里,面腮贴近了他的耳朵,轻轻地,柔柔地数着: 一二三—— 一二三——
那片血一般红的杜鹃花
- 退役后,我便回台中家里去了,直到第二年春天,我到台北来找事,才又到舅妈家去。舅妈病了很久,一直躺在床上,她显得非常苍白无神。舅妈说,自从她家发生过那桩不吉利的事情以后,她的身体就没有好过,夜夜失眠。她挣扎着起来,紧紧地执着我的手,悄悄说道: “天天夜里,我都听见有人在园子里浇水的声音。” 母亲说过,舅妈是个神经极衰弱的女人,一辈子专爱讲鬼话。当我走到园子里的时候,却赫然看见那百多株杜鹃花,一球堆着一球,一片卷起一片,全部爆放开了。好像一腔按捺不住的鲜血,猛地喷了出来,洒得一园子斑斑点点都是血红血红的,我从来没看见杜鹃花开得那样放肆,那样愤怒过。丽儿正和一群女孩子在园子里捉迷藏,她们在那片血一般红的杜鹃花丛中穿来穿去。女孩子们尖锐清脆的嬉笑声,在春日的晴空里,一阵紧似一阵地荡漾着。
思旧赋
- 罗伯娘搀了顺恩嫂,步出厨房,往院中走去。院子的小石径上,生满了苍苔,两个老妇人,互相扶持着,十分蹒跚。石径两旁的蒿草,抽发得齐了腰,非常沃蔓,一根根肥大的茎秆间,结了许多蛛网,网上黏满了虫尸。罗伯娘一行走着,一行用手拨开斜侵到径上来的蒿草,让顺恩嫂通过去。当罗伯娘引着顺恩嫂走到石径的尽头时,顺恩嫂才赫然发现,蒿草丛后面的一张纹石圆凳上,竟端坐着一个胖大的男人,蒿草的茎叶冒过了他的头,把他遮住了。他的头顶上空,一群密密匝匝的蚊蚋正在绕着圈子飞。胖男人的身上,裹缠着一件臃肿灰旧的呢大衣,大衣的纽扣脱得只剩下了一粒。他的肚子像只塞满了泥沙的麻包袋,胀凸到了大衣的外面来,他那条裤子的拉链,掉下了一半,露出了里面一束底裤的带子。他脱了鞋袜,一双胖秃秃的大脚,齐齐地合并着,搁在泥地上,冻得红通通的。他的头颅也十分胖大,一头焦黄干枯的短发,差不多脱落尽了,露出了粉红的嫩头皮来。脸上两团痴肥的腮帮子,松弛下垂,把他一径半张着的大嘴,扯成了一把弯弓。胖男人的手中,正抓着一把发了花的野草在逗玩,野草的白絮子洒得他一身。 罗伯娘搀着顺恩嫂,一直把她引到了胖男人的眼前。顺恩嫂佝着腰,面对着那个胖男人,端详了半晌。 “少爷——”顺恩嫂悄悄地叫了一声。胖男人张着空洞失神的眼睛,怔忡地望着顺恩嫂,脸上一点表情也没有。 “少爷,我是顺恩嫂。”顺恩嫂又凑近了一步,在胖男人的耳边轻轻叫道。胖男人偏过头去,瞪着顺恩嫂,突然他咧开了大嘴,嘻嘻地傻笑起来,口水从他嘴角流了下来,一挂挂滴到了他的衣襟上。顺恩嫂从腋下抽出了一块手帕来,凑向前去,替胖男人揩拭嘴角及衣襟上的口涎,揩着揩着,她忽然张开瘦弱的手臂,将胖男人那颗大头颅,紧紧地搂进了她的胸怀。“少爷仔——你还笑——你最可怜——夫人看见要疼死喽——” 顺恩嫂将她那干枯的瘦脸,抵住胖男人秃秃的头顶,呜咽地干泣了起来。 “他们家的祖坟,风水不好。”罗伯娘站在旁边,喃喃自语地说道。 “少爷仔——少爷仔——”顺恩嫂的手臂围拥着胖男人的头颅,瘦小的身子,前后摇晃。 她一直紧闭着眼睛,干瘪下塌的嘴巴,一张一翕在抖动,一声又一声,凄哑地呼唤着。 一阵冬日的暮风掠过去,满院子里那些芜蔓的蒿草都萧萧瑟瑟抖响起来,把顺恩嫂身上那件宽大的黑外衣吹得飘起,覆盖到胖男人的身上。罗伯娘伫立在草丛中,她合起了双手,抱在她的大肚子上,觑起眼睛,仰面往那暮云沉沉的天空望去,寒风把她那一头白麻般的粗发吹得统统飞张起来。
梁父吟
- “那时还年轻,哪里在意,现在上了年纪,到底发着了,天寒的时候,腰上总是僵痛,电疗过几次,并不见效,我便到奚复一那里去抓了一帖药,服着好像还克化得动似的。”朴公说着,已经把那一碗汤药饮尽,然后又开始和雷委员对弈起来。下到二十手的光景,雷委员有一角被朴公打围起来,勒死了,他在盒子里一直抓弄棋子,想了差不多十来分钟才能下手。 “朴公——”他抬头时,发觉原来朴公坐在那里,垂着头,已经矇然睡去。他赶忙立了起来,走到朴公身旁,在朴公耳边,又轻轻地唤了一声: “朴公——” “嗯?”朴公睁开了惺忪的睡眼,含糊地问道,“该我下了吗?” “朴公该休息了,打扰了一个下午,我想我还是先告辞了吧。恩师那边还有许多后事等我去了结呢。” 朴公怔怔地思索了半晌,终于站了起来说道: “也好,那么你把今天的谱子记住。改日你来,我们再收拾这盘残局吧。”
- 朴公回到院子里的时候,冬日的暮风已经起来了,满院里那些紫竹都骚然地抖响起来。西天的一抹落照,血红一般,冷凝在那里。朴公踱到院子里的一角,却停了下来。那儿有一个三叠层的黑漆铁花架,架上齐齐地摆着九盆兰花,都是上品的素心兰,九只花盆是一式回青白瓷螭龙纹的方盆,盆里铺了冷杉屑。兰花已经盛开过了,一些枯褐的茎梗上,只剩下三五朵残苞在幽幽地发着一丝冷香。可是那些叶子却一条条地发得十分苍碧。朴公立在那几盆萧疏的兰花面前,背着手出了半天的神,他胸前那挂丰盛的银髯给风吹得飘扬了起来。他又想起了半个世纪以前,辛亥年间,一些早已淡忘了的佚事来,直到他的孙子效先走来牵动他的袖管,他才扶着他孙子的肩膀,祖孙二人,一同入内共进晚餐。
孤恋花
- 娟娟穿戴好,我们便一块儿走了出去,到五月花去上班,走在街上,我看见她那一头长发在晚风里乱飞起来,她那一捻细腰左右摇曳得随时都会断折一般,街头迎面一个大落日,从染缸里滚出来似的,染得她那张苍白的三角脸好像溅满了血,我暗暗感到,娟娟这副相长得实在不祥,这个摇曳着的单薄身子到底载着多少的罪孽呢?
- 娟娟的案子没有开庭,因为她完全疯掉了。他们把她押到新竹海边一个疯人院去。我申请了两个多月,他们才准我去探望她,林三郎跟我做伴去的。娟娟在五月花的时候,林三郎很喜欢她,教了她许多台湾小调,他自己写的那首《孤恋花》就是他教她唱的。 我们在新竹疯人院里看到了娟娟。她们给她上了手铐,说她会咬人。娟娟的头发给剪短了,发尾子齐着耳根翘了起来,看着像个十五六岁的小女孩。她穿了一件灰布袍子,领子开得低低的,喉咙上那条蚯蚓似的红疤,完全露了出来。她不认识我们了,我叫了她好几声,她才笑了一下,她那张小小的三角脸,显得愈更苍白削瘦,可是奇怪得很,她的笑容却没有了从前那股凄凉意味,反而带着一丝疯傻的憨稚。我们坐了一阵子,没有什么话说,我把一篮苹果留了下来,林三郎也买了两盒掬水轩的饼干给娟娟。两个男护士把娟娟架了进去,我知道,他们再也不会放她出来了。 我和林三郎走出疯人院,已是黄昏,海风把路上的沙刮了起来,让落日映得黄濛濛的。去乘公共汽车,要走一大段路,林三郎走得很慢,他的眼睛差不多完全瞎掉了。他戴着一副眼镜,拄着一根拐杖,我扶着他的手臂,两个人在那条漫长的黄泥路上一步一步地行着。路上没有人,两旁一片连着一片稻田。秋收过了。干裂的田里竖着一丛丛枯残的稻梗子。走了半天,我突然觉得有点寂寞起来,我对林三郎说: “三郎,唱你那支《孤恋花》来听。”“好的,总司令。” 林三郎清了一清喉咙,尖起他的假嗓子,学着那些酒家女,细细地哼起他那首《孤恋花》来: 青春欉谁人爱 变成落叶相思栽——
花桥荣记
- 包饭的客人里头,只有卢先生一个人是我们桂林小同乡,你一看不必问,就知道了。人家知礼识数,是个很规矩的读书人,在长春国校已经当了多年的国文先生了。他刚到我们店来搭饭,我记得也不过是三十五六的光景,一径斯斯文文的,眼也不抬,口也不开,坐下去便闷头扒饭,只有我替他端菜添饭的当儿,他才欠身笑着说一句:不该你,老板娘。卢先生是个瘦条个子,高高的,背有点佝,一杆葱的鼻子,青白的脸皮,轮廓都还在那里,原该是副很体面的长相;可是不知怎的,却把一头头发先花白了,笑起来,眼角子两撮深深的皱纹,看着出很老,有点血气不足似的。我常常在街上撞见他,身后领着一大队蹦蹦跳跳的小学生,过街的时候,他便站到十字路口,张开双臂,拦住来往的汽车,一面喊着:小心!小心!让那群小东西跑过街去。不知怎的,看见他那副极有耐心的样子,总使我想起我从前养的那只性情温驯的大公鸡来,那只公鸡竟会带小鸡的,它常常张着双翅,把一群鸡仔孵到翅膀下面去。 聊起来我才知道,卢先生的爷爷原来是卢兴昌卢老太爷。卢老太爷从前在湖南做过道台,是我们桂林有名的大善人,水东门外那间培道中学就是他办的。卢老奶奶最爱吃我们荣记的原汤米粉,我还跟着我们奶奶到过卢公馆去过呢。 “卢先生,”我对他说道,“我从前到过你们府上的,好体面的一间公馆!” 他笑了一笑,半晌,说道: “大陆撤退,我们自己军队一把火,都烧光喽。” “哦,糟蹋了。”我叹道。我还记得,他们园子里种满了有红有白的芍药花。
- 卢先生和阿春的事情,我们长春路的人都传反了,我是说卢先生遭阿春打伤了那桩公案。阿春在卢先生房里偷人,偷那个擦皮鞋的马仔,卢先生跑回去捉奸,马仔一脚把他踢倒地上,逃跑了,卢先生爬起来,打了阿春两个耳光子。 “就是那样闯下了大祸!”顾太太那天告诉我,“天下也有那样凶狠的女人?您家见过吗?三脚两跳她便骑到了卢先生身上,连撕带扯,一口过去,把卢先生的耳朵咬掉了大半个。要不是我跑到街上叫救命,卢先生一定死在那个婆娘的手里!”
- 有一天,我在长春国校附近的公共汽车站那边,撞见卢先生。他正领着一群刚放学的小学生,在街上走着,那群小学生叽叽喳喳,打打闹闹的,卢先生走在前面,突然他站住回过头去,大喊一声: “不许闹!” 他的脸紫胀,脖子粗红,额上的青筋都叠暴起来,好像气得什么似的。那些小学生都吓了一跳,停了下来,可是其中有一个小毛丫头却骨碌骨碌地笑了起来。卢先生跨到她跟前,指到她脸上喝道:“你敢笑?你敢笑我?” 那个小毛丫头甩动着一双小辫子,摇摇摆摆笑得更厉害了。卢先生啪的一巴掌便打到了那个小毛丫头的脸上,把她打得跌坐到地上去,“哇——”的一声大哭了起来。卢先生又叫又跳,指着坐在地上的那个小毛丫头,骂道: “你这个小鬼,你也敢来欺负老子?我打你,我就是要打你!” 说着他又伸手去揪那个小毛丫头的辫子。那些小学生吓得哭的哭,叫的叫。路上的行人都围了过去,有的哄着那些小孩子,有两个长春国校的男老师却把卢先生架着拖走了。卢先生一边走,两只手臂犹自在空中乱舞,满嘴冒着白泡子,喊道: “我要打死她!我要打死她!” 那是我最后一次看见卢先生,第二天,他便死了。顾太太进到他房间时,还以为他伏在书桌上睡觉,他的头靠在书桌上,手里捏着一管毛笔,头边堆着一叠学生的作文簿。顾太太说验尸官验了半天,也找不出毛病来,便在死因栏上填了“心脏麻痹”。
- 她把房门钥匙往我手里一塞,便径自往厨房里去了。我走到卢先生房中,里面果然是空空的。书桌上堆着几本旧书,一个笔筒里插着一把破毛笔。那个湖北婆不知私下昧下了多少东西!我打开衣柜,里面挂着几件白衬衫,领子都翻毛了,柜子角落头却塞着几条发了黄的女人的三角裤。我四处打量了一下,却发现卢先生那把弦子还挂在墙壁上,落满了灰尘。弦子旁边,悬着几幅照片,我走近一瞧,中间那幅最大的,可不是我们桂林水东门外的花桥吗?我赶忙爬上去,把那幅照片拿了下来,走到窗户边,用衣角把玻璃框擦了一下,借着亮光,觑起眼睛,仔细地瞧了一番。果然是我们花桥,桥底下是漓江,桥头那两根石头龙柱还在那里,柱子旁边站着两个后生,一男一女,男孩子是卢先生,女孩子一定是那位罗家姑娘了。卢先生还穿着一身学生装,清清秀秀,干干净净的,戴着一顶学生鸭嘴帽。我再一看那位罗家姑娘,就不由得暗暗喝起彩来。果然是我们桂林小姐!那一身的水秀,一双灵透灵透的凤眼,看着实在叫人疼怜。两个人,肩靠肩,紧紧地依着,笑眯眯的,两个人都不过是十八九岁的模样。 卢先生房里,什么值钱的东西也搜不出,我便把那幅照片带走了,我要挂在我们店里,日后有广西同乡来,我好指给他们看,从前我爷爷开的那间花桥荣记,就在漓江边,花桥桥头,那个路口子上。
秋思
- 华夫人走到花园里,一阵凉风迎面吹过来,把她的大衣都撩开了。她赶忙将大衣扣子扣上,一面戴上她那副珠灰的丝手套。园子里一道夕阳,斜铺在草坪上,那些朝鲜草草尖子已经泛着点点的黄斑,通到大门的那条石径上,几片落叶,给风吹得簌簌地在打转子。华夫人在石径上走了几步,突然一阵冷香,袭到了她面上来,她回头望去,看见墙东一角,那一片“一捧雪”开得翻腾了起来,她不由得煞住了脚,若有所思地迟疑了片刻,终于回头踅了过去。她踱到那畦“一捧雪”眼前,俯下身,深深吸了一口气。那几十株齐腰的白菊花,一团团,一簇簇,都吐出拳头大的水晶球子来了,白茸茸的一片,真好像刚落下来的雪花一般,华夫人又凑近一朵大白菊,嗅了一下。人家都说这就是台湾最上品的白菊花了,在新公园的花展还得过特别奖呢,只是太娇弱了些,去年种下去,差不多都枯死了,她叫花匠敷了一个春天的鸡毛灰,才活过来,倒没料到,一下子,竟开得这般繁盛起来了。怪道上次万吕如珠来的时候,这些“一捧雪”刚打苞,她已经抱怨她:华夫人,你这些菊花真的那么尊贵吗?也舍不得送我们两枝插插盆。万夫人在学日文。万夫人在学茶道。万夫人又在学插花了!还是跟什么京子小姐学的。万吕如珠——那个女人,也懂得茶道、花道吗?弄得一屋子的盆儿、罐儿、壶儿、杯儿——都是从日本买来的,她说,现在日本东西做得不知道多么好!东京战后不知道多么繁华!奇怪,现在日本人的模样儿也变得体面起来了!好像生怕别人不知道万大使要外放日本了似的,连走步路,筛壶茶,也那么弯腰驼背,打恭作揖,周身都沾了东洋婆的腔调儿。难道这些极尊贵的“一捧雪”就任她拿去随便糟蹋了不成?
- 一阵风掠过,华夫人嗅到菊花的冷香中夹着一股刺鼻的花草腐烂后的腥臭,她心中微微一震,她仿佛记得,那几天,他房中也一径透着这股奇怪的腥香,她守在他床边,看着医生用条橡皮管子,插在他喉头上那个肿得发亮,乌黑的癌疽里,昼夜不停地在抽着脓水,他床头的几案上,那只白瓷胆瓶里,正插着三枝碗大一般的白菊花,那是她亲自到园里去采来插瓶的。园里那百多株“一捧雪”都是栖霞山移来的名种,那年秋天,人都这样说,日本鬼打跑了,阳澄湖的螃蟹也肥了,南京城的菊花也开得分外茂盛起来。他带着他的军队,开进南京城的当儿,街上那些老头子老太婆们又哭又笑,都在揩眼泪,一个城的爆竹声,把人的耳朵都震聋了。她也笑得弯下了身去,对他说道:“欢迎将军,班师回朝——”他挽着她,他的披风吹得飘了起来,他的指挥刀,挂在他腰际,铮铮锵锵,闪亮的,一双带白钢刺的马靴踏得混响,挽着她一同走进了园子里,他擎着一杯白兰地,敬到她唇边,满面笑容地低声唤道:芸香——满园子里那百多株盛开的“一捧雪”,都在他身后招翻得像一顷白浪奔腾的雪海一般。
游园惊梦
- 钱夫人环视了一下,第二桌的客人都站在那儿带笑瞅着她。钱夫人赶忙含糊地推辞了两句,坐了下去,一阵心跳,连她的脸都有点发热了。倒不是她没经过这种场面,好久没有应酬,竟有点不惯了。从前钱鹏志在的时候,筵席之间,十有八九的主位,倒是她占先的。钱鹏志的夫人当然上座,她从来也不必推让。南京那起夫人太太们,能僭过她辈分的,还数不出几个来。她可不能跟那些官儿的姨太太们去比,她可是钱鹏志明公正道迎回去做填房夫人的。可怜桂枝香那时出面请客都没份儿,连生日酒还是她替桂枝香做的呢。到了台湾,桂枝香才敢这么出头摆场面,而她那时才冒二十岁,一个清唱的姑娘,一夜间便成了将军夫人了。卖唱的嫁给小户人家还遭多少议论,又何况是入了侯门?连她亲妹子十七月月红还刻薄过她两句:姊姊,你的辫子也该铰了,明日你和钱将军走在一起,人家还以为你是他的孙女儿呢!钱鹏志娶她那年已经六十靠边了,然而怎么说她也是他正正经经的填房夫人啊。她明白她的身份,她也珍惜她的身份。跟了钱鹏志那十几年,筵前酒后,哪次她不是捏着一把冷汗,任是多大的场面,总是应付得妥妥帖帖的?走在人前,一样风华翩跹,谁又敢议论她是秦淮河得月台的蓝田玉了?
- 蒋碧月从车门伸出手来,不停地招挥着,钱夫人看见她臂上那一串扭花镯子,在空中划了几个金圈圈。 “钱夫人的车子呢?”客人快走尽的时候,窦夫人站在台阶下问刘副官道。 “报告夫人,钱将军夫人是坐计程车来的。”刘副官立了正答道。 “三阿姊——”钱夫人站在露台上叫了一声。 “那么我的汽车回来,立刻传进来送钱夫人吧。”窦夫人马上接口道。 “是,夫人。”刘副官接了命令便退走了。 窦夫人回转身,便向着露台走了上来,钱夫人看见她身上那块白披肩,在月光下,像朵云似的簇拥着她。一阵风掠过去,周遭的椰树都沙沙地呜了起来,把窦夫人身上那块大披肩吹得姗姗扬起,钱夫人赶忙用手把大衣领子锁了起来,连连打了两个寒噤,刚才滚热的面腮,吃这阵凉风一逼,汗毛都张开了。 “我们进去吧,五妹妹。”窦夫人伸出手来,搂着钱夫人的肩膀往屋内走去,“我叫人沏壶茶来,我们正好谈谈心——你这么久没来,可发觉台北变了些没有?” 钱夫人沉吟了半晌,侧过头来答道: “变多喽。” 走到房子门口的时候,她又轻轻地加了一句: “变得我都快不认识了——起了好多新的高楼大厦。”
冬夜
- 雨点从纸伞的破洞漏了下来,打在余教授和吴柱国的脸上,两个人都冷得缩起了脖子。一辆计程车驶过巷口,余教授马上举手截下。计程车司机打开了门,余教授伸出手去跟吴柱国握手道别,他执住吴柱国的手,突然声音微微颤抖地说道: “柱国,有一件事,我一直不好意思向你开口——” “嗯?” “你可不可以替我推荐一下,美国有什么大学要请人教书,我还是想出去教一两年。” “可是——恐怕他们不会请中国人教英国文学哩。” “当然,当然,”余教授咳了一下,干笑道,“我不会到美国去教拜伦了——我是说有学校需要教教中文什么的。” “哦——”吴柱国迟疑了,说道,“好的,我替你去试试吧。” 吴柱国坐进车内,又伸出手来跟余教授紧紧握了一下。余教授踅回家中,他的长袍下摆都已经潮湿了,冷冰冰地贴在他的腿胫上,他右腿的关节,开始剧痛起来。他拐到厨房里,把暖在炉灶上那帖于善堂的膏药,取下来,热烘烘地便贴到了膝盖上去,他回到客厅中,发觉靠近书桌那扇窗户,让风吹开了,来回开阖,发出砰砰的响声,他赶忙蹭过去,将那扇窗拴上。他从窗缝中,看到他儿子房中的灯光仍然亮着,俊彦坐在窗前,低着头在看书,他那年轻英爽的侧影,映在窗框里。余教授微微吃了一惊,他好像骤然看到了自己年轻时的影子一般,他已经逐渐忘怀了他年轻时的模样了。他记得就是在俊彦那个年纪,二十岁,他那时认识雅馨的。那次他们在北海公园,雅馨刚剪掉辫子,一头秀发让风吹得飞了起来,她穿着一条深蓝的学生裙站在北海边,裙子飘飘的,西天的晚霞,把一湖的水照得火烧一般,把她的脸也染红了。他在《新潮》上投了一首新诗,就是献给雅馨的:“当你倚在碧波上 满天的红霞 便化做了朵朵莲花 托着你 随风飘去 馨馨 你是凌波仙子”余教授摇了一摇他那十分光秃的脑袋,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起来。他发觉书桌上早飘进了雨水,把他堆在上面的书本都打湿了。他用他的衣袖在那些书本的封面上揩了一揩,随便拾起了一本《柳湖侠隐记》,又坐到沙发上去。在昏暗的灯光下,他翻了两页,眼睛便合上了,头垂下去,开始一点一点地,打起盹来,朦胧中,他听到隔壁隐约传来一阵阵洗牌的声音及女人的笑语。 台北的冬夜愈来愈深了,窗外的冷雨,却仍旧绵绵不绝地下着。
国葬
- 秦义方颤巍巍地赶着蹭了过去,走到中年男人面前,低声唤道。 “少爷,我是秦副官。” 秦义方那张皱成了一团的老脸上,突然绽开了一抹笑容来。他记得少爷小时候,他替他穿上一套军衣马裤,一双小军靴,还扣上一张小军披风。他拉着他的手,急急跑到操场上,长官正骑在他那匹大黑马上等着,大黑马身后却立着一匹小白驹,两父子倏地一下,便在操场上跑起马来。他看见他们两人一大一小,马背上起伏着,少爷的小披风吹得飞张起来。当少爷从军校装病退下来,跑到美国去,长官气得一脸铁青,指着少爷喝道: “你以后不必再来见我的面!” “长官——他——” 秦义方伸出手去,他想去拍拍中年男人的肩膀,他想告诉他:父子到底还是父子。他想告诉他:长官晚年,心境并不太好。他很想告诉他:夫人不在了,长官一个人在台湾,也是很寂寞的。可是秦义方却把手又缩了回来,中年男人抬起头来,瞅了他一眼,脸上漠然,好像不甚相识的模样。一位穿戴得很威风的主祭将官走了上来,顷刻间,灵堂里黑压压的早站满了人。秦义方赶忙退回到灵堂的一角,他看见人群里,一排一排,许多将级军官,凝神屏气地肃立在那里。
- 秦义方往前赶了两步叫道,老和尚头也不回,一袭玄色袈裟,在寒风里飘飘曳曳,转瞬间,只剩下了一团黑影。灵堂里哀乐大奏,已是启灵的时分。殡仪馆门口的人潮陡地分开两边,陆军仪队刀枪齐举,李浩然将军的灵柩,由八位仪队军官扶持,从灵堂里移了出来,灵柩上覆着青天白日旗一面。一辆仪队吉普车老早开了出来,停在殡仪馆大门口,上面伫立一位撑旗兵,手举一面四星将旗领队,接着便是灵车,李浩然将军的遗像竖立车前。灵枢一扶上灵车,一些执绋送殡的官员们,都纷纷跨进了自己的轿车内,街上首尾相衔,排着一条长龙般的黑色官家汽车。维持交通的警察宪兵,都在街上吹着哨子指挥车辆。秦义方赶忙将一条白麻孝带胡乱系在腰上,用手拨开人群,拄着拐杖急急蹭到灵车那边,灵车后面停着一辆敞篷的十轮卡车,几位年轻侍从,早已跳到车上,站在那里了。秦义方踅到卡车后面,也想爬上扶梯去,一位宪兵马上过来把他拦住。 “我是李将军的老副官。” 秦义方急切地说道,又想往车上爬。 “这是侍卫车。” 宪兵说着,用手把秦义方拨了下来。 “你们这些人——” 秦义方倒退了几个踉跄,气得干噎,他把手杖在地上狠狠顿了两下,颤抖抖地便喊了起来: “李将军生前,我跟随了他三十年,我最后送他一次,你们都不准吗?”
- 一位侍卫长赶过来,问明了原由,终于让秦义方上了车。秦义方吃力地爬上去,还没站稳,车子已经开动了。他东跌西撞乱晃了几下,一位年轻侍从赶紧揪住他,把他让到车边去。他一把抓住车栏杆上一根铁柱,佝着腰,喘了半天,才把一口气透了过来。迎面一阵冷风,把他吹得缩起了脖子。出殡的行列,一下子便转到了南京东路上,路口有一座用松枝扎成的高大牌楼,上面横着用白菊花缀成的“李故上将浩然之丧”几个大字。灵车穿过牌楼时,路旁有一支部队正在行军,部队长看见灵车驶过,马上发了一声口令。 “敬礼!” 整个部队士兵倏地都转过头去,朝着灵车行注目礼。秦义方站在车上,一听到这声口令,不自主地便把腰干硬挺了起来,下巴颏扬起,他满面严肃,一头白发给风吹得根根倒竖。他突然记了起来,抗日胜利,还都南京那一年,长官到紫金山中山陵去谒陵,他从来没见过有那么多高级将领聚在一块儿,章司令、叶副司令、刘副长官,都到齐了。那天他充当长官的侍卫长,他穿了马靴,戴着白手套,宽皮带把腰杆子扎得挺挺的,一把擦得乌亮的左轮别在腰边。长官披着一袭军披风,一柄闪亮的指挥刀斜挂在腰际,他跟在长官身后,两个人的马靴子在大理石阶上踏得脆响。那些驻卫部队,都在陵前,排得整整齐齐地等候着,一看见他们走上来,轰雷般地便喊了起来: “敬礼——”
白先勇的小说世界(欧阳子)
- 《台北人》之人物,可以说囊括了台北都市社会之各阶层:从年迈挺拔的儒将朴公(《梁父吟》)到退休了的女仆顺恩嫂(《思旧赋》),从上流社会的窦夫人(《游园惊梦》)到下流社会的“总司令”(《孤恋花》)。有知识分子,如《冬夜》之余嵚磊教授;有商人,如《花桥荣记》之老板娘;有帮佣工人,如《那血一般红的杜鹃花》之王雄;有军队里的人,如《岁除》之赖鸣升;有社交界名女,如尹雪艳;有低级舞女,如金大班。这些“大”人物、“中”人物与“小”人物,来自中国大陆不同的省籍或都市(上海、南京、四川、湖南、桂林、北平等),他们贫富悬殊,行业各异,但没有一个不背负着一段沉重的、斩不断的往事。而这份“过去”,这份“记忆”,或多或少与中华民国成立到大陆沦陷那段“忧患重重的时代”,有直接的关系。
今昔之比
- 我们读《台北人》,不论一篇一篇抽出来看,或将十四篇视为一体来欣赏,我们必都感受到“今”与“昔”之强烈对比。白先勇在书前引录的刘禹锡《乌衣巷》(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巷口夕阳斜。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就点出了《台北人》这一主题,传达出作者不胜今昔之怆然感。事实上,我们几乎可以说,《台北人》一书只有两个主角,一个是“过去”,一个是“现在”。笼统而言,《台北人》中之“过去”,代表青春、纯洁、敏锐、秩序、传统、精神、爱情、灵魂、成功、荣耀、希望、美、理想与生命。而“现在”,代表年衰、腐朽、麻木、混乱、西化、物质、色欲,肉体、失败、委琐、绝望、丑、现实与死亡。
- 《台北人》中的许多人物,不但“不能”摆脱过去,更令人怜悯的,他们“不肯”放弃过去,他们死命攀住“现在仍是过去”的幻觉,企图在“抓回了过去”的自欺中,寻得生活的意义。如此,我们在《台北人》诸篇中,到处可以找到表面看似相同,但实质迥异的布设与场景,这种“外表”与“实质”之间的差异,是《台北人》一书中最主要的反讽(irony),却也是白先勇最寄予同情,而使读者油然生起恻怜之心的所在。
- 一个作家,无论怎样客观地写小说,他对自己笔下人物所怀的态度(同情或不同情,喜欢或不喜欢),却都从他作品之“语气”(tone)泄露出来。我们读《思旧赋》,可从其“语气”感觉出白先勇对李少爷怀着无限怜惜之情。这使我联想起美国文豪威廉·福克纳(William Faulkner)。在其巨作《声音与愤怒》(The Sound and the Fury)中,他对坎普生家庭(The Compsons)的那个白痴男子宾居(Benjy),也寄予同样深厚的怜悯。事实上,虽然白先勇和福克纳的作品,有很多不同处(譬如作品之“语气”,白先勇冷静,福克纳激昂),我却觉得此二作家有几点相似:一、他们都偏爱喜回顾,有“情”,但逃避现实的失败者,在《声音与愤怒》中,福克纳怜爱宾居,也怜惜蔑视肉体“贞操”的凯蒂(Caddy),更悲悯与死神恋爱、对妹妹怀着某种乱伦感情而最后自杀的宽丁(Quentin)。但他对坎普生家庭的兄弟姐妹中,唯一神经正常,有理性,抱现实主义的杰生(Jason),不但不同情,而且极端鄙视(白先勇对王家骥,倒无鄙视之意)。二、他们都采用痴狂、堕落、死亡等现象,影射一个上流社会大家庭之崩溃,更进而影射一个文化之逐渐解体。福克纳所影射的,是美国南北战争之后衰微下去的“南方文化”(Southern Culture)。这“南方文化”之精神,颇有点像中国旧社会文化:农业的,尊重传统与荣誉的,讲究人情的,绅士派头的。福克纳对这被时代潮流所卷没的旧文化旧秩序,也满怀惦缅与乡愁。所不同的,美国南方文化,不过一二百年的历史。而白先勇所背负的,却是个五千年的重荷!
灵肉之争
- 灵肉之争,其实也就是今昔之争,因为在《台北人》世界中,“灵”与“昔”互相印证,“肉”与“今”互相认同。灵是爱情,理想,精神。肉是性欲,现实,肉体。而在白先勇的小说世界中,灵与肉之间的张力与扯力,极端强烈,两方彼此厮斗,全然没有妥协的余地。
- 过去是爱是灵,现在是欲是肉,这一主题含意,除了在上述二篇外,在《台北人》其他篇中,也时常出现。过去在南京,朱青(《一把青》)以全部心灵爱郭轸。现在,在台北,“朱小姐爱吃‘童子鸡’,专喜欢空军里的小伙子”。过去,在上海百乐门,金大班曾把完整的爱给过一个名叫月如的男学生。现在,在台北夜巴黎,她为求得一个安适的肉身栖息处,即将下嫁老迈的富商陈发荣。“教主”(《满天里亮晶晶的星星》)以前在上海,对那具有“那股灵气”的姜青之同性恋,是爱情。现在,他与三水街小幺儿的勾搭,是肉欲。余嵚磊(《冬夜》)的前妻雅馨,是灵,是爱,是理想。他现在的妻子,是他为了维持“肉体生命”(吃饭睡觉),被迫接受的丑陋现实。
- 白先勇的小说世界中,“灵”与“肉”之不可能妥协,或“昔”与“今”之不可能妥协,归根究底,起源于一个自古以来人人皆知之事实:时间永不停驻。时间,不为任何一人,暂止流动,青春,不为任何一人,久留一刻。
- 上面讨论“今昔之比”之主题时,我将《台北人》的人物分为三类,并指出白先勇对此三型人物之同情程度。现在我们亦可从灵肉观点,作同样之分析。白先勇给予最多悲悯的,是抱住“灵”而排斥“肉”的人,如卢先生和王雄(当然,我们亦可引申而包括所有活在“过去”中之角色)。但他显示出这些人必将败亡,因为大多的“灵”,太多“精神”,到底不是血肉之躯所能承受的。对于只有肉性而无灵性的人,如喜妹、阿春、余教授现在的太太,白先勇则不同情,而且鄙视。但他又十分同情那些被现实所逼,不得不接受“肉”,却保留“灵”之记忆而偶然回顾的人。如金大班、余嵚磊。白先勇好像满怀悲哀无可奈何地承认:人,要活下去,要不败亡,最多只能这样——偶然回顾。
生死之谜
- 而时间,无情的时间,永远不停,永远向前流去。不论你是叱咤风云的将军,或是未受教育的男工,不论你是风华绝代的仕女,或是下流社会的女娼,到头来都是一样,任时间将青春腐蚀,终于化成一堆骨灰。
- 一切伟大功绩,一切荣华富贵,只能暂留,终归灭迹。所有欢笑,所有眼泪,所有喜悦,所有痛苦,到头来全是虚空一片,因为人生有限。人生是虚无。一场梦。一个记忆。
- 细读《台北人》,我感慨到这种佛家“一切皆空”的思想,潜流于底层。白先勇把《永远的尹雪艳》列为第一篇,我觉得绝非偶然。这篇小说,固然也可解为社会众生相之嘲讽,但我认为“象征”之用意,远超过“写实”。尹雪艳,以象征含义来解,不是人,而是魔。她是幽灵,是死神。她超脱时间界限:“尹雪艳总也不老”;也超脱空间界限:“绝不因外界的迁异,影响到她的均衡”。她是“万年青”,她有“自己的旋律……自己的拍子”。白先勇一再用“风”之意象,暗示她是幽灵:“随风飘荡”,“像一阵三月的微风”,“像给这阵风薰中了一般”,“踏着风一般的步子”,“一阵风一般的闪了进来”。而她“像个通身银白的女祭司”,“一身白色的衣衫,双手合抱在胸前,像一尊观世音”,“踏着她那风一般的步子走出了极乐殡仪馆”,等等,明喻兼暗喻,数不胜数。加上任何与她结合的人都不免败亡之客观事实,作者要把她喻为幽灵的意向,是很明显的。
- 我之所以强调白先勇故意把尹雪艳喻为幽灵,即要证明《台北人》之底层,确实潜流着“一切皆空”的遁世思想。因为尹雪艳既是魔,既是幽灵,她说的话,她的动作,就超越一个现实人物的言语动作,而变成一种先知者之“预言”(prophecy),也就是一个高高在上的作者对人生的评语。其功效有点像希腊古典戏剧中的“合唱团”(Chorus),也类似莎士比亚《马克白》剧中出现的妖婆。所以,当尹雪艳说:宋家阿姊,“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谁又能保得住一辈子享荣华,受富贵呢?这也就是高高在上的白先勇对人世之评言,而当“尹雪艳站在一旁,叼着金嘴子的三个九,徐徐地喷着眼圈,以悲天悯人的眼光看着她这一群得意的、失意的、老年的、壮年的、曾经叱咤风云的、曾经风华绝代的客人们,狂热地互相厮杀(表面意思指打麻将),互相宰割”,我们好像音乐听到发自黑暗古墓后面的白先勇的叹息:“唉,可怜,真正可怜的人类!如此执迷不悟!却不知终归于死!”人,皆不免一死。死神,一如尹雪艳,耐性地,笑吟吟地,居高临下,俯视芸芸众生,看着他们互相厮杀,互相宰割。然后,不偏不袒,铁面无私,将他们一个个纳入她冰冷的怀抱。
- 与尹雪艳同样深具含义的,是最后一篇《国葬》中,突然出现于灵堂的老和尚刘行奇。这和尚也不是“人”。他对着李浩然将军的灵柩,合掌三拜,走了出去,回了秦义方两句半话,掉了几滴眼泪,便“头也不回,一袭玄色袈裟,在寒风中飘飘曳曳,转瞬间,只剩下了一团黑影。”尹雪艳如果是幽灵,刘行奇便是个菩萨,他悲天悯人——由于亲身经历过极端痛苦,而超越解脱,而能对众生之痛苦,怀无限之悲悯。而老和尚那种因恸于世人之悲苦,连话都说不出来的胸怀,也正是《台北人》作者本人的胸怀。
- 最后,我想借此讨论《台北人》生死主题之机会,同时探讨一下白先勇对人类命数的看法。我觉得他是个相当消极的宿命论者。也就是说,他显然不相信一个人的命运,操在自己手中。读《台北人》,我们常碰到“冤”、“孽”等字眼,以及“八字犯冲”等强调:会预卜凶吉的吴家阿婆,称尹雪艳为“妖孽”。金大班称朱凤肚里的胎儿“小孽种”。丽儿的母亲戏称她“小魔星”,又说王雄和喜妹的“八字一定犯了冲”。顺恩嫂得知李长官家庭没落情形,两次喊“冤孽”,而罗伯娘解之为“他们家的祖坟,风水不好”。朴公关心王孟养“杀孽重”。娟娟唱歌像“诉冤一样”,“总司令”拿她的“生辰八字去批过几次,都说是犯了大凶”。朱焰第一眼就知道林萍是个“不祥之物”。蓝田玉“长错了一个骨头”,是“前世的冤孽”。白先勇似乎相信,人之“孽”主要是祖先遗传而来,出生就已注定,根本无法摆脱。他好像也相信“再生”之说:前世之冤魂,会再回来,讨债报复。
- 白先勇小说人物之“冤孽”,常与性欲有关,而且也常牵涉暴力。但我觉得白先勇亦存心将他的冤孽观,引申而影射到一个社会、一个国家、一个文化。如果人的全部理性,都无法控制与生俱来的冤孽,那么,同样,一切人为之努力,皆无法左右命中注定的文化之盛衰,国家之兴旺,社会之宁乱。此种哲学理论固然成立,但毕竟太消极些,智能适用于“昔”,不能合乎于“今”。然而这种基于使用社会学观点的价值判断,却绝对不能介入文学批评之范畴内。因为使用社会学所针对的,是终将成为“过去”的“现在”,而文学艺术,唯有文学艺术,是不受时空限制,融汇“今”“昔”的,我就至少知道以为诺贝尔文学奖金得主,威廉·福克纳,对人类命运的看法,与白先勇相差不远。在他的作品中,doom(命、劫数)curse(孽、天谴)等字,一次又一次地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