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离人间耳语和骚动
这里只有你我和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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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星集】011《爱的艺术》

弗洛姆认为,爱情不是一种与人的成熟程度无关,只需要投入身心的感情。如果不努力发展自己的全部人格并以此达到一种创造倾向性,那么每种爱的试图都会失败。如果没有爱他人的能力,如果不能真正谦恭地、勇敢地、真诚地和有纪律地爱他人,那么人们在自己的爱情生活中也永远得不到满足。

第二章 爱的理论

  • 孤独的经历引起人们焦虑。的确,它是焦虑的来源。孤独意味着被割断与社会的联系,没有任何能力去行使我们的人权。因此,孤独意味着无助,意味着无力主动地把握这个世界——事物和人,意味着这个世界无需我发挥能力并可以侵犯我。所以,孤独是强烈焦虑的来源。在这之后,它引起羞耻感和罪恶感。
  • 人的最深切的需要就是克服分离,从而使他从孤独的囚牢中解脱出来。未达到这个目标的绝对失败,即意味着“疯狂”,因为全然孤独的恐慌,只能由与引起分离感的外部世界彻底脱离来克服,因为引起分离的外部世界对他已经消失了。
  • 实现这一目的的一种方式在于各种的迷狂状态。迷狂结合的所有形式有三个特点:它们是强烈的,甚至不惜使用暴力;它们产生于包括身心在内的全部人格;它们是暂时的和周期性的。其对立面恰好适于古今最常为人们选择的那种结合形式:建立与群体及其风俗、习惯和信念一致基础上的结合。这里我们又发现一个相当大的进步。
  • 对摆脱孤独的结合的探讨必须有个回答,假如没有更好的方式,那么这种民众一致的结合便成为主要的方式。如果一个人了解他何等渴望不被分离、免受孤独,他就必须懂得与众不同的恐惧的威力——脱离民众哪怕仅有几步之遥的恐惧的威力。
  • 陷入此种循规蹈矩之网的人应该怎样才能不忘记他是一个人,一个独特的个体,一个只被赋予一次生命机遇,带着希冀和失望、悲哀和恐惧、爱的渴求、对空虚和分离的畏惧的人呢?
  • 达到结合的第三种方式在于创造性活动——或是艺术家的创造活动,或是工匠的创造活动。在任何创造性工作中,有创造性的人都把自己同物结合起来,这里的物代表他身外的世界。
  • 在生产活动中达到的这种一致不是人际的协调,在迷狂的融合中所达到的这种协调是倏忽即逝的,由一致而达到协调不过是虚假的协调。因此它们仅是生存不完全的答案,圆满的回答在于达到人际的协调,在于我与另一个人融为一体,在于爱。
  • 共生性结合类似母体与胎儿的关系,有其生物学形态。母体和胎儿是两者,然而又是一体。他们生活在一起(共生),互相需要。胎儿是母亲的一部分,从她身上吸收他所需要的一切;母亲好似胎儿的世界,她喂养他,保护他,但她的生命也因胎儿而增强。在这种心理的共生性结合中,虽然两者身躯各自独立,但在心理上存在着同样的依赖性。
  • 共生性结合的被动形式是屈从,或用临床术语说是受虐狂。
  • 与共生性结合相反,成熟的爱是在保持自己的尊严和个性条件下的结合。爱是人的一种主动的能力,是一种突破使人与人分离的那些屏障的能力,一种把他和他人联合起来的能力。爱使人克服孤独和分离感,但爱承认人自身的价值,保持自身的尊严。在爱之中,存在着这样的矛盾状态:两个人成为一体而仍然保留着个人尊严和个性。
  • 爱是一种活动,不是一种消极的情绪;它是“永恒的”,而不是“坠入情网”。用最通俗的方式可以把爱的积极性表述为:爱主要是“给予”,而不是“接受”。
  • 何谓“给予”?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简单的,但它的实际意义却非常复杂和含混。最普遍的误会是设想“给予”即是“放弃”某物,是丧失、牺牲。凡人格的发展还未超过接受、索取、守财倾向这一阶段的人,便有以这种方式“给予”的行为感受。买卖型人格是愿意“给予”,但是它以接受为交换条件;没有接受的“给予”是欺骗。主要人格倾向是非创造性倾向的人感到“给予”是贫乏的。多数这种类型的人因此而拒绝“给予”。有些人在牺牲意义上将“给予”视为一种美德。他们感到,正因为“给予”是痛苦的,他们才应该“给予”。在他们看来,“给予”的美德正在于这种接受牺牲的行为。对他们来说,“给予”比接受好。这一准则意味着承受剥夺之苦比享受欢乐好。
  • 对于具有创造性人格的人来说,“给予”是完全不同的意思。“给予”是潜力的最高表现。正是在“给予”行为中,我体会到自己的强大、富有、能干。这种增强的生命力和潜力的体验使我倍感快乐。我感到自己精力充沛、勇于奉献、充满活力,因此也欢欣愉悦。“给予”比接受更令人快乐,这并不是因为“给予”是丧失、舍弃,而是因为我存在的价值正在于给予的行为。
  • 一个人奉献给另一个人的是什么?他奉献自身,奉献他宝贵之物,奉献他的生命。这并不一定意味着他为他人牺牲生命,而是意味着他把自身有活力的东西给予他人,他给他人以快乐、兴趣、理解、知识、幽默、伤感——把他自身的一切充满活力的东西表现出来并具体化。因而,献出生命的过程,使他充实了另一个人,他通过增强自己的活力感而提高了他人的活力感。他不是为了接受而“给予”,“给予”本身是一种高雅的乐趣。但是,在这一过程中,他不能不带回在另一个人身上复活的某些东西,而这些东西又反过来影响他。在真正的“给予”之中,他必须接受回送给他的东西。因此“给予”隐含着使另一个人也成为献出者。他们共享已经复活的精神的乐趣。在“给予”行为中产生了某些事物,而两个当事者都因这是他俩创造的生活而感到欣慰。特别是对于爱来说,这就意味着:爱是创造爱的能力,无爱则不能创造爱。这种思想已由马克思作了精辟的表述,他说:“我们现在假定人就是人,而人同世界的关系是一种人的关系,那么你就只能用爱来交换爱,只能用信任来交换信任,等等。如果你想得到艺术的享受,那你就必须是一个有艺术修养的人。如果你想感化别人,那你就必须是一个实际上能鼓舞和推动别人前进的人。你同人和自然界的一切关系,都必须是你的现实的个人生活的、与你的意志的对象相符合的特定表现。如果你在恋爱,但是没有引起对方的反应,也就是说,如果你的爱作为爱没有引起对方的爱,如果你作为恋爱者通过你的生命表现没有使你成为被爱的人,那么你的爱就是无力的,就是不幸的。”不只在爱情关系中“给予”才意味着接受,学生教老师、演员受观众的鼓励、精神分析学家受他的病人治疗——只要他们不互相作为对象对待,而是处在真正的创造性的关系中,那么,给予也必然意味着获得。
  • 几乎没有必要强调这一事实:作为“给予”行为的爱之能力,取决于那个人个性的发展。在给予的因素之外,爱的主动性明显地表现在这样的事实中,即所有形式的爱常常包含着共同的基本要素:关心、责任、尊重和了解。
  • 爱蕴含着关心,爱是对所爱对象的生命和成长的积极关系。上帝以象征性的手法晓谕约拿:爱的本质是为某物而“劳作”,促使某物成长”,爱和努力是不可分的。你爱你为之努力的东西,同样你为你所爱的东西而努力。
  • 关注和关心包含了爱的另一方面,同时也是责任感的表现。在成年人的爱中,责任主要指对精神需求的关怀。
  • 假如没有爱的第三种要素——尊重,那么责任有可能蜕变成支配和占有。尊重意指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成长和发展应该顺其自身规律和意愿。尊重意为没有剥削。让被爱的人为他自己的目的去成长和发展,而不是为了服务于我。尊重仅存在于自由的基础上,正像一首法国歌谣所吟:“爱是自由之子。”爱是自由之子,决不是支配的产物。不了解一个人就不能尊重他,爱的责任若没有了解作为向导便是盲目的。了解若无关心为动力,便是一句空话。了解有多重层次,作为爱的一个方面的了解没有停留在表面上,而是深入到本质。只有当我能够超越对自己的关心而按其本来面目发现另一个人时,这种了解才有可能完成。比如即使他并未明显流露出自己的情绪,我就知道他生气了。我们还可以比这更深地了解他,因此我便知道他很急躁、忧虑重重,他感到孤独,感到内疚。然后,我知道他生气不过是由更深一层的某种原因引起的,在我看来与其说他是个易怒的人,不如说他是个遭受痛苦的人,他忧心忡忡,茫然不知所措。
  • 关心、责任、尊重和了解是相互依存的。只有在成熟的人身上才能找到这四者的交融形态;凡成熟的人都能创造性地发展自己的能力,他们放弃了自诩为无所不能的自恋的梦想,把已获得的谦恭置于真正的创造性活动产生的精神力量基础之上。
  • 我被爱。我之所以被爱,因为我是母亲的孩子,因为我无以自助,因为我惹人喜欢,因为母亲需要我。归纳成一个更一般的公式便是:我因我的样子被爱。或者也可以更为准确地说:我是我,所以被爱。这种被母亲所爱的感受是被动的。我不必为了被人爱而做任何事——母爱是无条件的。要我做的只是存在——是她的孩子。母爱是极乐,是安宁,它无需索取,不必报偿。但母爱的无条件性也有一方面被忽视了:它不仅无需报偿,也无法索取、制造和控制。如果它出现,便像是恩赐;如果它不存在,似乎像是一切美好事物都消失了——谁也无法创造它。
  • 童稚的爱遵循这一原则:“我因被爱而爱。”成熟的爱遵循“我因爱而被爱”这一原则。不成熟的爱宣称:“我爱你,因为我需要你。”成熟的爱是:“我需要你,因为我爱你。”
  • 对父亲的关系却完全不同。母亲是我们出生的地方,她是自然、土地和海洋;父亲缺不代表任何这样的自然来源。他在孩子出生的头几年里几乎与其没有联系。在这一早期阶段,他对孩子的重要性无法与母亲相比。然而,尽管父亲不代表自然世界,他却代表人类生存的另一支柱,代表思想的世界,人化自然的世界,法律和秩序的世界,原则的世界,游历和冒险的世界。父亲是教育孩子并指引他步入世界之路的人。
  • 父亲是有条件的爱。这种爱的原则是:“我爱你,因为你实现了我的愿望,因为你尽了职责,因为你像我。”在有条件的父爱中,我们发现与无条件的母爱一样,有消极的一面,也有积极的一面。消极的一面就是父爱必须有报答,如果你不按他所希望的去做便会失去他的爱。父爱的本质在于:服从成为主要的美德,不服从乃是主要的罪孽——以收回父爱作为惩罚。积极方面同样重要。既然父爱是有条件的,我们就可以想办法获得它,并为此而努力;他的爱不像母亲那样不为我们所控制。
  • 父母对孩子的态度与孩子本身的需要相适应,幼儿需要母亲无条件的爱以及身心两方面的关怀。六岁以后的孩子开始需要父爱,需要他的权威和引导。母亲起到保证孩子生活安全的作用,而父亲则有教育孩子、引导孩子应付来到这个大千世界所面临的那些问题的责任。在最理想的情况下,母爱并不企图阻碍孩子成长,不鼓励他的依赖。母亲应对生活抱有信心,因而不会过分焦虑,这样才不会把她的焦虑传染给孩子。孩子独立并最终离开她的这一愿望,应是母亲生活的一部分。父爱应以道理和期望来引导孩子,应是忍耐和宽容,而不是威胁和独裁;应让正在成长的孩子感到自己的能力日益增强,并最终允许他成为自己的主人,与父亲的权威相分离。
  • 最后,这个已成熟的人走到这一步:他是自己的父母。他既有母亲的良心,也有父亲的品德。母亲的良心说:“没有任何错误或罪恶可以剥夺我对你的爱以及我对你生命的幸福和期望。”父性的良心是:“你错了,你就不能回避由你的错误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如果要我喜欢你,重要的是你必须改正错误。”成熟的人不受外部父母形象的影响,而是在内心建立起父亲的形象。与弗洛伊德的超我观念相反,这种建立不是通过把父母的形象结合起来,而是通过在他自身对爱的能力基础上建立起母性的良心,在自身理智和判断基础上建立起父性的良心。而且,成熟的人同时用母性的良心和父性的良心去爱,尽管两者似乎相互矛盾。如果他只有父性的良心,便会变得苛刻,不通人情;如果他只有母性的良心,便易于失去判断能力,并阻碍他自己及他人的发展。
  • 智力健全的基础和成熟的标志,存在于这一从对以母亲为中心的依附到对以父亲为中心的依附并最终达到两者综合的发展过程中。引发精神病的根本原因在于这一发展过程的失败。
  • 爱主要不是对一种对某个特殊人的关系;它是一种态度,一种决定一个人对整个世界而不是对某个爱的“对象”的关系的性格倾向。如果一个人只爱某一个人,对其他同胞漠不关心,那么他的爱就不是真正的爱,而是共生性的依附,或是扩大了的自我主义。不过,大多数人认为爱是由对象构成的,而不是由爱的能力构成的。事实上,他们甚至相信,他们只有除了爱那个“被爱的”人之外不再爱任何人,才能证明他们爱的热烈。我们前面已提到这种相同的谬论。因为人们看不到爱是一种活动、一种精神力量,才相信全部需要仅仅是找到合适的对象——而后所有的一切都将自然产生。这种态度类似一个想画画而又不去学习这门艺术的人——这人宣称他非等到那个合适的景物不可,认为一旦发现了合适的景物,他就可以画出杰作来。如果我真正爱一个人,我就会爱所有人,爱这个世界,爱生活。如果我能对另一个人说“我爱你”,我就一定能够说:“我因为你而爱每个人,我通过你而爱这个世界,我由于你而爱我自己。”
  • 母爱是对孩子生存及其需要的无条件的肯定。不过在这里对此说法需作一个重要补充。对孩子生存的肯定有两方面:一是对保护孩子生存和成长来说绝对必要的关心和责任;另一方面比单纯的保护更进一步,是灌输给孩子爱生命的态度,使孩子感到活着是美好的,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活在这个地球上就很美好。母爱的这两方面责任,简明地表达在《圣经》的创世说之中。上帝创造了世界和人。这与对生存的简单关心与肯定相一致。但上帝超出了这个最低要求。创造了自然和人之后的每一天,上帝都说:“这是好的。”第二步,母爱使孩子感到:降生到这个世界上很好。母爱灌输给孩子对生活的爱,而不仅仅是活着的愿望。同一思考在《圣经》另一象征中得到体现。应许之地(土地总是母亲的象征)被描述成“流奶与蜜之地”。乳汁是爱的第一方面的象征,即关心和肯定的象征。“蜜”象征着生活的甜美、爱和生存的幸福。大多数母亲有能力贡献“乳汁”,只有少数母亲能同时贡献“蜜”。为能提供“蜜”,一个母亲不仅必须是个“好母亲”,还必须是个愉快的人——许多人达不到这一目标。这种对孩子的作用绝非夸张。母亲对生活的爱像忧虑一样会感染孩子。两种态度都对孩子的整个性格发展有深刻的影响;其实,人们是能够在孩子或大人中分辨出谁仅仅得到了“乳汁”,谁得到了“乳汁和蜜”的。
  • 在母爱中可以发现自恋的特征,因为幼儿仍被看作是她的一部分,她对他的爱和迷恋可能就是她自恋的一种满足。母亲对权力欲和占有欲的希冀是另一动因,幼弱的完全服从与她的意愿的孩子,对一个专横的渴望占有的女人来说,是让她得到满足的自然对象。尽管这些动机屡见不鲜,但比起对出人头地的需求这个动因来,或许还不那么重要而且缺乏普遍性。对出人头地的需求是人类最基本的需要之一,它植根于自我意识这一事实,来源于人们并不满足于自己是生物,不能接受自己像是从杯子里抛出的骰子似的任人摆布这一事实。人们需要感到自己是创造者,是一个超出了被创造者的被动角色的人。达到这种创造的满足有许多途径,其中最自然因而也是最容易成功的是母亲对孩子的关怀和爱。她以超脱自我的态度对待幼儿,她对孩子的爱赋予了她的生命以意义和价值(男性之所以迫切要求以人化自然和创造性观念来超脱自我,正在于他缺乏由抚养孩子来满足他出人头地的需要和能力)。
  • 爱本质上应是一种意志行为,是用自己的生命完全承诺另一个生命的决心。的确,这是隐蔽在婚姻背后的理论基础,是传统的诸多婚姻形式——两个伴侣不是自发选择,而是别人代为选择,却又指望相爱——的后盾。在当代西方,这种观点显然十分荒谬。爱应是一种自发的情感产物,是突然被一种不可抑制的情感所俘虏的产物。从这种观点上看,人们只看到当事人的特殊性,而没有看到所有男人都是亚当的一部分、所有女人都是夏娃的一部分这一事实。人们没有看到性爱中的一个重要因素——意志。爱上某人不只是一种强烈感情,还是一种决定、一种判断、一种承诺。如果爱仅是一种感情,便没有那种永远互爱的诺言的基础。感情可生亦可灭。当我们的行为不能囊括判断和决定时,怎么可能判断它将永驻呢?
  • 他的自私与自爱是一致的吗?或者说,难道自私不正是由于缺乏自爱引起的吗?在讨论自私与自爱的心理学方面的问题之前,我们应认识到“对他人之爱与对己之爱是相互排斥的”这一表述中的逻辑错误。如果说我对邻人的爱是一种美德,那么,爱自己也一定是一种美德,而不是罪恶,因为我也是人的存在。没有任何不包括我自己的关于人的概念。任何一种宣扬这一排斥性的教条,论证本身都是自相矛盾的。《圣经》里表述的“爱邻如己”,暗含着对自身完整性和独特性的尊重。对自身的爱和理解与对另一个人的尊重、爱和理解是分不开的。对自身的爱与对另一个人的爱有不可分割的联系。这里我们已引出我们讨论的结论所需的心理学基本前提。概括来说,这些前提如下:不仅是其他人,我们自己也是我们感觉的“对象”,对他人的态度和对自己的态度非但不互相矛盾,而是连在一起。对上述讨论的问题来说,这就意味着:对他人的爱与对自身的爱并非只能两者择其一。恰恰相反,在所有具有爱他人能力的人中,我们都能发现一种爱他们自己的态度。就“对象”与我们自身而言,爱在原则上是不可分割的。真正的爱意味着产生爱的能力,它蕴含着爱护、尊重、责任和了解。它并不是被某人所感动意义上的“感情”,而是一种为被爱者的成长和幸福所作的积极奋斗,它来源于爱的能力。爱某个人是把爱的能力付诸实践,也是集中反映。爱是肯定所爱之人是根本人性的化身。爱一个人也以为着爱人类。威廉·詹姆斯所谓“爱的分工”,即有些人只爱自己的家庭,对“陌生人”没有感情,其实,这种现象是根本没有爱的能力的标志。对人类的爱,并不像人们常认为的那样,是对具体的人的爱的抽象化,而是其前提,尽管人类之爱总是通过爱在一个具体的人中获得。由此推论,我自身必定与他人一样是我爱的对象。人们对自己的生命、幸福、成长、自由的肯定来源于人们爱的能力,即来源于爱护、尊重、责任和了解。倘若一个人能够卓有成效地爱,他也会爱自己;倘若他仅能爱其他人,他便根本不会爱。假定对自己的爱与对他人的爱在原则上是相联系的,我们如何解释那种明显不容对他人有任何关心的自私呢?自私者只对自己感兴趣,一切为己,对给予不感兴趣,只热衷于索取。他仅立足于他能从中得到什么的立场去看待外部世界;他对其他人的需要、尊严和人身尊重漠然视之。在他的眼里只有自己,别无他物;他从是否对自身有利的角度来评判每个人和每件事,他根本不能去爱。这难道不证明了对他人的关心与对自己的关心只能两择其一吗?如果自私和自爱是一回事,那就会如此。然而,这种假设正式导致有关此问题的诸多错误论断的原因。自私与自爱远不是一回事,实为水火不相容的对立物。自私者不是过于自爱,而是缺少自爱;他实际上恨自己。这种缺乏对自己的喜爱和关心,仅是他缺乏创造性能力的一种表现,留给他的是空虚和萎靡。他必然是不幸并焦虑不安地关注着从生活中攫取某种满足。这种满足限制了他自身的获取。从现象上看,他似乎过于关心自己,而实际上不过是枉费心机地试图掩盖关心真实自我的失败。弗洛伊德坚持认为,自私者是自恋的。他们仿佛从他人身上攫取了爱,而又把爱输送给自身。其实不然。正确的是:自私者不能爱他人,因而也不能爱他们自己。
  • 把自私与渴望关心他人(例如过分惦念的母亲)相比较,我们就会更容易发现这一点。尽管母亲有意识地相信自己特别喜欢自己的孩子,但实际上她对其所爱的对象有一种深藏的敌意。她过分地关心孩子,不是因为她太爱这个孩子,而是因为不得不借此来弥补她全然缺乏的爱的能力。
  • 精神分析学中有关“无私”的症状分析,证明了“无私”本质上是自私的理论。一种精神症状在很多人身上观察到——经常不是被这种症状困扰而是为与之有关的其他症状,如压抑、厌烦、没有工作能力、在爱的关系中失败等苦恼。“无私”不仅不被看成是一种“病状”,还常是这些人引以为荣的特征,并且具有救赎作用。这种“无私”的人“不为自己谋求任何东西”,他“只为他人而活着”,他为没有看重自己而自豪。他迷惑不解地发现:尽管他“无私”,他却没有幸福可言,他与最亲密的人的关系也格格不入。心理分析表明他的“无私”并不是与他的其他症状分离的某种东西,而是症状之一,事实上常是最重要的症状,表明他没有爱或欣赏任何东西的能力;表明他对生活充满敌意;在“无私”的外壳下,隐藏着难以捉摸而且特别强烈的以自我为中心的实质。只有把他的“无私”也视为与其他症状并列的一种症状,才能被治愈,才能纠正根植于他的“无私”和其他烦恼之上的缺乏创造力的情况。
  • “无私”的本质在对他人的影响上表现得特别明显,在我们当代的文化中最常见的是“无私”的母亲对孩子的影响。她相信,由于她的“无私”,她的孩子会体会到被爱意味着什么,随之也体会到爱意味着什么。然而她的“无私”的作用根本没有与她的希冀一致。孩子们并没有表现出相信他们已被人爱的那种幸福。他们焦虑、紧张,害怕母亲的责难,急于实现母亲的愿望。他们常被母亲隐蔽的对生活的敌意所影响,尽管他们只是感觉到它,而没有清楚地认识它,但最终他们自己也充满了这种敌意。总的来说,“无私的”母亲与自私的母亲对孩子的影响没有多大不同。实际上,“无私的”影响常常更坏,因为母亲的这种“无私”蒙骗了孩子,使孩子无法批评她。他们承担着不让母亲失望的义务,他们接受的是母亲在美德的掩护下厌烦生活的影响。如果你有机会研究一个真正自爱的母亲的影响,你就会发现,没有任何东西比被一个自爱的母亲的爱更有助于让孩子体会到什么是爱、快乐和幸福。

    第三章 当代西方社会的爱及其瓦解

  • 在沙利文观念中,爱与亲昵是什么意思呢?“亲昵是涉及两个人所具有的个人价值完全被认可的那种状态。个人价值的认可要求有一种我称之为合作的关系,我的意思很清楚,是指悉心调整自己的行为,以符合对方表明的需求,二人的追求日趋一致,即愈来愈接近互相满足,给予日以相似的安全感。”如果我们剔去沙利文表述中的几分晦涩的语言,那么他所表达的就是:爱的本质是在一种合作情况下出现的,在此种情况下,两个人都感到:“我们必须按比赛的规则行事,以维护我们的威望和优越感。”
  • 正像弗洛伊德的爱情观是按十九世纪资本主义方式对高高在上的男性经验的描述一样,沙利文的描述涉及了二十世纪异化了的、交易性的人格演变。它是对两个人之间的“个人主义”的描述,是对两个分享共同利益、联合起来反对充满敌意的异化了的世界的人的描述。实际上,他的亲昵的定义对任何合作感在原则上都是正当的。在这种合作感下面,每个人“调整其行为使之适合于另一个追求共同目的的人所表现出的需要”(关于爱情,人们可能会说,至少暗含两个人为表现出来的需要的反应,而沙利文这里却认为是已表现出来的需要。这是值得注意的)。作为相互性的满足的爱,或作为“协作”和逃避孤寂的港湾的爱,是当代西方社会爱情瓦解的两种“正常”形式,是社会上模式化了的爱情的病态。
  • 请参阅我们面前对以母亲为主或以父亲为主的人格的探讨。比如有不少男人在其感情发展中仍滞留在婴儿对母亲的依附阶段。这些人似乎未断奶,仍像孩子;他们想要母亲的保护、爱、温暖、关怀和赞美,他们想要母亲无条件的爱——一种因为他们需要时母亲便奉献出来的爱,因为他们是母亲的孩子,他们无助。这样的人如果试图招来女性的爱,甚至在他们获得芳心以后,他们也常常是温情、迷人的。但他们与这个女人的关系(实际上是与所有其他人的关系)是表面的、不负责任的。他们的目的是让人爱而不是爱他人。这种人常有强烈的虚荣心,或多或少隐藏了自以为是的念头。只要找到了合适的女性,他们便心安理得,无比幸福,而且能够展现自己的多情与魅力,这便是这些人常常靠不住的原因。但不久之后,当这个女人不能继续给他们带来虚幻的希冀时,矛盾和怨恨便开始产生。如果这个女人不常常赞美他,如果她要求自主她的生活,如果她自己想得到爱和保护,而且在极端情况下,如果她不愿意宽恕他与其他女人的风流韵事(甚至仅仅是表示不欣赏),这个男人便感到烦恼,大失所望,并常以她“不爱他、自私或专横”来把这种失落感合理化。仿佛是溺爱孩子一般,稍有不足就可当作缺乏爱的证明。这样的男人常把真正的爱与他们的多情行为以及被宠爱的愿望相混淆,因而,他们总是认为别人很不公正地对待他们,他们把自己想象成伟大的情人,埋怨恋爱的对方忘恩负义。
  • 我们从主要依附于父亲的人身上,还会发现另一种神经紊乱症的变态。最明显的例子是一个其母冷酷无情而其父把所有的感情和兴趣都集中于他身上(部分是由于妻子的冷酷无情)的男人,他有一个“好父亲”,但同时是个独裁者。任何时候只要他对儿子的举止感到满意,便会表扬他,送他礼物,充满深情;但是如果儿子让他扫兴,就会怒斥痛骂。就这种父亲的感情是儿子拥有的唯一感情来说,儿子以奴性的方式依附于父亲。他的生活的主要目的是讨好父亲——成功了便感到幸福、安全和满足;但他犯了错误或失败或不能讨好父亲时,便感到丧气、不为人爱、失宠。这样的人,在以后的生活中便会试图找到一个父亲的形象,他自己以依附父亲的类似的方式依附于这个人。他的生活一连串的沉浮摇曳,依赖于他是否成功地赢得了“父亲”的赞扬。这样的人在事业上常会非常成功。他们诚心诚意、忠实可靠、热心——如果他们选择的作为父亲形象的人懂得如何对付他们的话。但在其与女性的关系中,他们冷漠、淡然。女性对他们来说根本没有什么决定意义;他们常对女性有点不尊重,却常俨然像一个父亲对小女孩那样关心。起初他们可能由于其男子汉的气质而给一个女子以很深的印象。但随着时间的流逝,他们变得越来越让人失望。与他们结婚的女子发现,永存于丈夫生活中的父亲形象,任何时候都占据着丈夫的主要感情,她注定要充当配角,除非她自己也曾依附于父亲,因此与一个像对待任性的小孩一样对待她的丈夫在一起才会感到幸福。
  • 神经紊乱型的爱情的又一形式是为了逃避自身的问题,而利用投射机制关心“被爱”的一方的缺点和不足。不只是个人,群体、国家和宗教也是如此。他们甚至对另一个人的细小缺点也有很大的兴趣,却忽视自身的毛病——总是忙于试图指责和改造另一个人。假如两个人都这样做——常见的情况便是如此——爱情关系就会转化为一种相互投射的关系。倘若我独断专行,或优柔寡断,或贪得无厌,我便指责我的配偶也是如此;我想矫正她或惩罚她,这要取决于我的个性。对方则也这样做,于是双方都做到了无视自己,因此不能采取可能有助他们自身发展的任何措施。投射的另一形式是把自己的问题投射到孩子身上。这种投射首先表现在对孩子非同寻常的希冀上。在这种情况下,对孩子的希冀主要指把自己的生存问题投射到孩子身上。一个人感到他已不能了解自己生活的意义时,他便试图通过孩子的生活来了解。但是不光是自己失败,对孩子的了解也注定要失败。前者是因为生存问题只能通过每个人自己解决,而不是他人可以替代的;后者是因为他缺少那些引导孩子自己探索问题的非常重要的品质。当婚姻出现问题时,孩子们也服务于投射的目的。此种场合下,父母仍持陈旧观点:为了孩子的幸福,为了孩子有完整的家,他们不能离婚。不过任何详细的研究都表明:“完整家庭”内部的紧张和不幸气氛较之公开破裂的家庭对孩子们更有害。后者至少告诉孩子们,人们通过果断的决定结束不堪忍受的境况。这里必须提到另一种常见的错误,即以为爱必定意味着没有冲突。正如人们通常认为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避免痛苦和悲伤一样,他们也相信爱情意味着没有矛盾。他们用下面的事实为此观点找到恰当的理由:周围人的争斗未给有关各方带来任何好处,仅是一种破坏性的交换。但是,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数人的“冲突”实际上是试图避免真正的冲突。这些冲突是在本来就不易澄清和解决的小事和表面事情上的争执。两个人之间的真正冲突——不是为了掩盖或投射,是内心真实的坦率表露——是没有破坏性的。它可导致澄清事实,可产生精神净化,二人会从中汲取更多知识和力量。这里我们有必要再次强调上面说过的一些要点。
  • 只有发自两个人存在的核心的相互交流,两个人都从核心感受到自己的存在,爱才是可能的。

    第四章 爱的实践

  • 首先,艺术的实践要求有规范。第二个,专心是掌握一门艺术的必要条件之一,这是无须证明的。第三个因素是耐心。最后,对那门艺术予以最大关注是精通该艺术的一个条件。
  • 关于掌握一门艺术的一般条件还有一点必须指出,人们并不是直接而是间接地学习一门艺术。在开始学习一门艺术之前,必须学习大量其他东西——而且看起来经常是学一些无关的东西。
  • 对爱的艺术而言,这就意味着,任何一个渴望成为这门艺术主人的人,都必须从其生活的每一方面由实现规范、专心、耐心开始做起。
  • 如何实现规范呢?我们的祖辈或许早已为回答这一问题作了许多准备。他们的告诫是:早起,不沉溺于不必要的奢侈生活中,努力工作。这种规范有明显的不足。它刻板而具有独裁型。以节俭和储存金钱的品质为本,则在许多方面有害生活。但是由此引发一种怀疑任何规范的明显倾向,人们以业余时间的懒惰散漫来对抗强加给我们的八小时工作制。有规律地起床,按规律的时间思考、阅读、听音乐、散步之类的活动;不沉溺于逃避现实的活动,如看神奇的故事和电影,至少不超过一定限度;不过量饮食,这些都是显而易见的基本准则。但是,不应该像外界强加于自身的准则那样勉强实行,而应使它成为自身意愿的一种表达。它应使人感到快乐,以至慢慢地使人们与之相适应,成为人们已停止就会惦记的行为,这是必不可少的。我们西方规范观念的不当之处(对每一种品质的观念都是如此)之一在于认为规范的实施必然有几分痛苦,而且只有给人以痛苦,才能算是“有效实施”。东方人早就认识到,一切对人的身心有益的,必定也是符合人性的,即使在开始时要克服一定的阻力。在我们的文化中,实现专心致志困难得多,一切事情似乎都与专心相对抗。学会专心最重要的是学习独自一人待在那里,不读书、不听收音机、不抽烟、不喝酒。的确,专心意味着孤独——而这种能力恰是具有爱的能力的一个条件。假如我因为不能自立而依附于另一个人,他或她可算是一个救命恩人,但这种关系不是一种爱的关系。相反,独立的能力是爱的能力的条件。
  • 人们还必须学会在自己所做的每件事上专心致志,例如听音乐、读书、与人交谈、观光。在此时此刻,就一定要把这项活动视为唯一重要的事,而且此刻你的全部身心都应献给它。如果你能集中精力,至于做的是什么事则是无关紧要的。重要的与非重要的事物都能呈现新的事实,因为你对它们全神贯注。学会专心要尽可能避免无意义的闲谈,即那种不坦率诚恳的交谈。如果两个人谈论他们共知的一棵树的生长情况,或谈他们刚刚一起吃过的面包的味道,或是谈他们工作中的共同的经验——只要他们谈论的是其经历过的事,而且没有用抽象化的方式来对待它,那么,这种谈话就是有意义的。但有另一种情况,一场谈话可能涉及政治或宗教问题,却无聊透顶。当两个人说的都是陈词滥调的时候,当他们心不在焉的时候,就会出现这种情况。在此,我应补充一句,正如避免琐碎的交谈一样,避免交友不当也是重要的。我这里所谓的交友不当不仅指那些凶恶的有破坏性的人——人们应该避免与这些人交朋友,因为他们有害于人,并使人感到压抑——而且我所指的还有那些怪人,那种行尸走肉,那种思维混乱、语言琐碎的人。他们不是与人交谈,而总是喋喋不休,他们贩卖陈词滥调而没有思想。然而不是经常都可以避免与这种人来往的,甚至也没有必要这样做。如果你没有用他们预期的方式——零乱琐碎的方式——而是直截了当地作出反应,那么常会发现你改变了他们的行为。这种意想不到的震动,产生了令人惊奇的效果,从而帮助了他们。
  • 在于别人的关系中,专心致志首先意味着会听。多数人听别人说话或建议时,都没有真正听对方说话。多数人听别人说话或建议时,都没有真正听对方说话。他们没有认真对待别人的谈话,也未认真考虑自己所作的回答。结果,这种交谈让人感到乏味。他们误以为如果他们全神贯注地听便会腻味疲惫,其实正好与之相反。任何事只要专心做了,就会令人更加振作(虽然过后疲倦也会袭来,但那时自然的,有益于身体的),而一切没有专心做的事却使人困倦,但同时又使人夜里难以入眠。
  • 专心致志意味着此时此刻充实地生活,现在做某事时,不考虑下一步要做的事。无须说,相爱的人尤其应做到专心。他们必须学会彼此亲近,而不是采取通常采用的许多方式疏远。开始做时很困难,好像人们永远达不到目的似的。不必说,这就暗示你要有耐心。如果你不懂做一切事情都是需要时间的,想一蹴而就,那实际上你永远不可能成功地做到专心致志,也不可能在爱的艺术上取得成功。欲知道耐心是什么,只需看看小孩子学走路就行了。他摔倒了,爬起来,又摔倒,又爬起来,再摔倒,再爬起来。但他坚持不懈,不断提高,直到有一天他不再摔跤,行走自如。成年人如果以孩子的耐心和专注来做对他来说是很重要的追求的事情,那么,他还有什么做不到呢?!
  • 现在我们来讨论那些对爱的能力有特别重要性的品质。根据我前文关于爱的性质作的论述,爱的成功的主要条件乃是克服自恋。这种自恋表现为这样一种倾向性:人们感到真实的东西仅仅存在于自身的体验之中,外部世界的现象毫无真实性,而且总是从对人们有利或有害的观点上被感知。自恋的对立面是客观,那是一种按其本来面目认识人的事物并能够把客观现象与由于人的主观愿望和畏惧心理而形成的形象区分开来的本领。一切精神变态形式都表明不能客观地认识事物且已达到极端的程度。对精神错乱的人来说,唯一的真实存在就是他自身,就是他们畏惧和臆想的东西,他把外部世界看成是他内心世界的表现,看成他的创造物。
  • 客观的思考本领是理智,理智后面的情感态度是谦卑。要客观,要使自己理智,就只有采取谦恭的态度才可能做到,只有在人们从孩子般的对大千世界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换梦中清醒过来以后才能做到。